饮用水卫生知识


发布日期:2017-07-19

一、生活饮用水水质有哪些基本要求?

1、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;2、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;3、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;4、感官性状良好;5、应经消毒处理。

二、发现饮用水浑浊、有颜色或有异臭、异味时怎么办?

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生活饮用水应当是无色、透明、无异臭、异味的,一旦发现饮用水浑浊、有颜色或有异臭、异味,应立即停止饮用,并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反映。在判明污染原因,消除异常情况后才能继续饮用。

三、自来水有氯味是否有害?

为了保证消毒效果,国家标准要求在自来水管网末端要有一定量的余氯,水中的余氯量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人能感觉出氯味,自来水有氯味不影响饮用安全,煮沸后的自来水氯味可以消除。

静海区卫生局供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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